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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佛医学院华人专家学者联合会组织章程(草案)
哈佛医学院华人专家学者联合会是哈佛医学院认定的代表在哈佛医学院系统工作,学习和访问的华人专家,学者,博士后以及从事各种科学研究和为科学研究服务的工作者的唯一合法组织。本组织成立于2007年初,受基础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办公室的领导。 本组织的所有成员均属自愿加入,其所属工作单位主要是但不局限于哈佛大学医学院,口腔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以及附属医院,研究所,中心(包括麻省总医院,伯明翰以及女子医院,Dana-Faber 癌症研究所,儿童医院,Beth Israel Deaconess 医疗中心,Joslin 糖尿病中心等). 为了更好的突出本社团的宗旨,养成和发扬社团的优良传统,理清工作思路,清晰分工,职责,权利和义务,保障社团的健康,平稳,有序的运行,更好的为哈佛医学院华人社区服务,特制定以下章程。
1. 本社团的宗旨:
热爱祖国,服务当地。 组织和动员在哈佛医学院以及相关研究所和附属医院工作的华人科学工作者,团结在哈佛大学,当地华人组织和中国驻美国使领馆的周围,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当地社区的繁荣稳定,个人人生理想的实现搭筑互相帮助,相互交流和共同发展的平台。
2. 本社团的组成
本社团成员均以自愿的方式,在承认本社团的宗旨,愿意遵守本社团的章程,履行自己的相关义务的前提下加入。 本社团成员主要来自于哈佛大学医学院系统,必须具有合法身份和良好的法制纪录。 本社团所有成员在选举产生的理事会的领导下,在顾问委员会的监督下,在哈佛大学主管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活动。本社团的组织情况如下:
1) 顾问委员会 (5-10人)
所有委员均为在哈佛医学院工作过和工作的,或者是对哈佛医学院华人社区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知名人士。其主要作用在于指导和帮助理事会开展工作。 在理事会产生重大分歧或者遇重大而不能解决的情况下,由当时在哈佛医学院工作的顾问组成临时仲裁委员会,负责协调并统一意见。 顾问委员的增选当在当届理事会和现有顾问委员会的共同协商下进行。
2) 理事会 (15 人)
本组织实施主席领导下的理事会负责制。 设主席一名,由选举产生,其主要工作是领导,协调,和组织本社团的正常的运作。 设共同主席一名,原则上须来自上一届委员会并由上一届委员会选举产生,并且须是选举委员会成员。其主要职责是帮助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其代表选举委员会执行具体工作。 换届工作完成并得到新的理事会表决认可后,其主要职责是参与,帮助,监督本届委员会开展工作,以保证工作的延续性。 在本届主席不能履行职责的情况下,由其负责领导理事会工作,或者在本届成员2/3 (每人一票)通过的情况下,主持重新选举主席的工作。 副主席13名,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理事会下设以下各部完成,全体理事会成员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由一人或者几人共同负责以下几个项目的工作。
A. 财务管理(1人) 负责管理本社团的所有经费。本社团财务采用集中管理制,所有的经费,包括使馆赞助,活动所得,企业赞助等,均需统一集中管理。 经费的支出由理事会形成决议后,在主席的书面 通知下进行,所有经费活动均需纪录保存。 在本届委员会结束任期后,做统一书面报告并将节余无条件转交给新一届委员会。
B. 秘书(1人)负责纪录理事会会议的决定,形成决议后,保存留档。
C. 网站管理(2−5 人)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社团的网站。网站及所有附属信息交流平台资源均属社团所有,在本届理事会结束任期后,须将管理权限无条件转交给新一届理事会。
D. 职业发展部 (4−6 人)负责推动有关职业建设的活动。
E. 文体部 (2−5 人)负责推动有关文体娱乐相关的活动。
F. 生活部 (2-5人)负责推动与大家生活息息相关相关的活动:移民,投资,保健等。
G. 外联部(4−5 人) 负责推动与本地其他社团合作,经费筹措,与主管单位联系等事宜。
所有理事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主席的协调下承担一项但不局限于一项的工作。
3) 社团的日常运行规则
理事会每月需召开至少一次所有理事大会,总结本月的工作,并安排和做好下一个月的工作并通报财务状况。 所有理事均应努力参加所有的会议,累计缺席6次会议以上者,可认为自动退出组织。
所有会议和决定当在主席的主持下,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进行和产生。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参加会议人数为限),通过的决议,即使本人不同意,也应当在保留意见的情况下执行。
所有理事均有义务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宣传本社团,并在可能的情况下筹措活动经费。
社团的消息发布由主席通过email-list 或者是在主席的授权下通过网站管理进行。
4) 选举和换届的程序
1) 每年5月份,由当届委员会选出三人作为选举委员会,来监督和领导选举。并从三人中选出一人作为共同主席来具体执行选举的工作。 本届所有委员可以列席选举但是不具备选举权,除非自愿参加下一届理事会的工作。原则上上届主席不参加下一届的工作.
2) 新一届的理事采用自愿报名并直接选举的方法产生. 所有自愿参加选举的新理事侯选人须得于规定的时间内向选举委员会递交个人简历并工作计划,如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4,则所有竞选人无需公示,自动成为新一届的理事.如果参加竞选人数多于14,则由选举委员会将所有竞选人的参选资料公示后,由所有的社团成员通过直接选举的方法来产生.
3) 主席(1名)的选举采用间接选举的方法,从新一届的新理事中由所有的新理事在选举委员会的监督下选举产生. 当出现票数相等的情况时,共同主席将参与投票.
4) 在共同主席的帮助下,上届理事会与新一届理事会须于一周内将工作交接结束,以便新的一届理事会在每年的7月1日开始履行义务. 新一届理事会名单应在 7月1日前由上届主席发布,当届理事会于当日起自动停止履行理事义务。共同主席负责将新一届理事会的选举情况上报顾问委员会和学校主管单位,并通知本地兄弟社团。
5) 在主席不能履行其义务的时候,在本人不愿意辞职的情况下,由全体理事投票决定,在2/3 通过的情况下,决定是否罢免主席 。在此期间,由共同主席负责领导理事会的工作. 并在一个月内领导理事会在顾问团的监督下选举产生新的主席.
5) 理事会的任何个人不得以社团的名义进行私人的活动. 以社团名义所募得的任何捐助必须交由社团财务统一管理,不得以任何名义私自截留或在未经理事会允许的情况下挪作他用。
6) 社团的理事在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情况下,可自己主动提出退出理事会,在经过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生效实施.当理事滥用理事会所赋予的权力或者不履行自己的义务的情况下,理事会在2/3 投票通过的情况下可以实施辞退. 理事会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决定是否进行增补选举.
7) 本社团的会员采用不固定管理的方式,凡通过email注册参与email list的哈佛大学医学院系统华人科技工作者均自动成为本社团成员. 任何成员均赋有自觉维护本社团的荣誉,宣传本社团和自觉按照社团章程参加社团活动的义务.
本章程的建立旨在引导和规范所有社团成员有秩序地参加社团活动,保证社团的正常健康发展,从而使得社团在法律和校规允许的范围内为本地华人社区作出最大的贡献!
本章程(草案)在经过本届理事会讨论通过后作为基本指导思想指导以后所有的社团活动,不随换届或人事变更而变动.自通过之日起生效,任何修改须经过顾问委员会和当届所有理事的全票通过才能进行. 若有本章程未涵盖之情况,当届理事会可以在不违反本章程指导思想的原则下有最终解释权。
-- 哈佛医学院华人专家学者联合会与2009年7月制订
原始设计 | 王文超         维护更新 | 胡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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