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ulty Recuitment from Shandong University

May - 30
2012

Faculty Recuitment from Shandong University

山东大学人才引进项目指南

 

为加快我校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进程,培养高水平的创新人才,促进和扩大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实现我校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战略目标,根据我校“攀越计划”,结合国家和省部级人才项目的实施,我校制定了一系列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努力构建定位明确、层次清晰、衔接紧密、促进优秀人才可持续发展的培养和支持体系,旨在广泛吸纳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以多种方式参与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为便于各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的开展,特制订本指南。

第一条  引进的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学科领军人物: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人文社科一级教授、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诺贝尔奖获得者、发达国家科学院/工程院院士、国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的著名教授。

二、学术带头人:

1、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重点实验室或国家重点学科主要学术带头人(其学术水平处于国内同学科前列);

2、学术水平超过我校相关学科的最高水平者。

三、青年学术骨干:

1、在海内外高水平大学取得博士学位,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或长期博士后经历,或在国内著名高校担任教授职务;

2、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或35岁以下的极具学术潜力的青年学者);

3、学术水平接近或达到我校相关学科的最高水平。

第二条  工作方式

我校为高层次引进人才提供灵活的工作方式:

一、全职岗位:每年在我校工作9个月及以上(中国国籍的引进人才应将人事关系转入我校)。

二、非全职岗位:根据具体的人才项目有不同的工作时间要求,可每年短期来校工作,具体时间在工作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  岗位类型和支持保障

根据引进人才来校方式的不同,我校提供以下岗位类型和支持保障:

一、两院院士

1.中国科学院院士基本条件: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可被推荐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

2.中国工程院院士基本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并当选为院士。

    支持保障:坚持个性化引进并充分尊重院士意见,保障良好的工作条件,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

二、国家“千人计划”系列

1、“千人计划”长期项目

基本条件:引进后至少在国内工作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9个月。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在海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或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支持保障:中组部和山东省分别提供一次性生活津贴一百万,并授予国家特聘教授;个人年薪和学科建设经费根据协议支持。

2、“千人计划”短期项目

基本条件:“千人计划”短期项目是“千人计划”的重要补充。在“千人计划”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长期项目为主、短期项目为辅的原则。申请短期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1)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技术带头人,符合《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规定的引才标准; 2)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的工作合同,并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

支持保障:

中央财政给予“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补助;根据引进人才实际需要,可为其办理出入境、医疗、保险等手续。“千人计划”短期项目引进人才在合同期满后申请全职回国(来华)工作的,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需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报中组部专项办同意,中央财政再为其发放人民币 50万元的补助。个人月薪和学科建设经费根据协议支持。

3、“外专千人计划”(全称“千人计划”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特指非华裔外国专家)。

基本条件:

“外专千人计划”目前重点引进长期项目专家(至少连续来华工作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其人选应符合“千人计划”长期项目的引才标准。考虑到外国专家的实际,申报人选的年龄可放宽到65岁。

支持保障:

中央财政给予“外专千人计划”长期项目专家每人人民币10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山东省可给予1:1配套),并根据工作需要,经用人单位向从事科研工作、特别是从事基础研究的外国专家提供总计300-500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4、“青年千人计划”

基本条件: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海外知名高校取得博士学位,并有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申报时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全职回国工作。

对博士在读期间已取得突出研究成果的应届毕业生,或其他有突出成绩的,可以破格引进。

支持保障:中央财政给予引进人才每人人民币50万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根据学科领域、能力水平等差异,分类分档给予科研经费补助 (100-300万元),学校给予1:1科研经费配套。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聘期内每年岗位津贴15万(税前),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参加学院绩效奖励。住房补贴和安家费50万(税前)。

三、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

1、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基本条件:一般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原则上4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50周岁以下,保证聘期内每年在校工作9个月以上。国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支持保障:教授二级岗;自然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200万;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50万;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聘期内每年岗位津贴20万(免税)加教授二级岗津贴7万元(税前);引进人员可申请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0万(税前)。

2、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基本条件:一般具有博士学位,自然科学类原则上55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原则上60周岁以下,在国外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保证每年能在校工作不低于2个月。学术造诣高深,在国际上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支持保障:自然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80万;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20万;聘期内岗位津贴3万/月(免税,按实际来校工作时间计算)。

四、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A类)

申请条件:45周岁及以下(引进人才可适度放宽要求);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国内外同行承认的突出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职来校工作。

支持保障:教授二级岗;学科建设经费200万;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聘期内每年岗位津贴10万加教授二级岗津贴7万元(税前);引进人员可申请住房补贴和安家费80万(税前)。

五、山东省泰山学者建设工程

1、“泰山学者”特聘教授(专家)

基本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首次受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每年在岗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学术造诣深,主持过重大科学研究工作,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在本学科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从事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能力和水平。

支持保障:学校配套自然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200万;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50万;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聘期内每年岗位津贴30万(免税)加教授相应岗位津贴;引进人员可申请住房补贴和安家费60万(税前)。

2、山东省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原“万人计划”第一层次)

基本条件:一般应有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全职来校工作。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职务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学者。

支持保障:5年聘期内,山东省支持经费200万元。其中,一次性生活补助100万元(免税)。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聘期内每年岗位津贴10万(免税)加教授相应岗位津贴,团队津贴5万、科研经费5万;学校配套自然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200万;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50万;引进人员可申请住房补贴和安家费60万(税前)。

3、山东省泰山学者攀登计划

基本条件:攀登计划申报人要全职在我校工作,一般应具备泰山学者海外特聘专家选聘条件,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5年,作为前2位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等国家科技奖励或省科学技术最高奖。

(2)近5年,入选杰青、长江、百千万人才工程、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科院百人计划等国家级高层次创新人才计划;或作为首席科学家、项目负责人主持863、97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点项目;或作为前2位作者(含通讯作者)在《自然》、《科学》等相当学术层次水平的刊物发表论文,并有较高的引用率。

(3)应有2位以上同一学科领域的院士提名推荐。

支持保障:5年聘期内,山东省支持经费350万元。其中含每年团队津贴5万、科研经费35万;学校配套学科建设经费200万;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聘期内每年岗位津贴30万(免税)加教授相应岗位津贴。

六、山东大学人才工程

1、山东大学人文社科一级教授

基本条件: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人文学科专家不超过70岁);师德高尚,取得海内外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聘期内能够全职在校工作。

支持保障:学校将为获聘者提供优厚的生活待遇和良好的工作条件,为受聘者提供年津贴25万至30万元(税前),每年10万元的学科建设经费。

2、“齐鲁青年学者”特聘教授

基本条件:具有博士学位,身心健康,自然科学类申请人原则上40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人原则上45周岁以下,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具有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或研究机构相应职位的经历,或具有海外长期学术研修经历;国内应聘者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位的经历。

支持保障:自然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100万,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30万;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每年岗位津贴10万(税前);住房补贴和安家费50万(税前);学院可提供相关配套支持。

3、“985工程”学术骨干

基本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一般40岁以下,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在国外知名大学取得助理教授(或相当)以上职位,或在国内知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取得教授(或相当)以上职务,且学术成果突出。

支持保障:自然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20万;社会科学类学科建设经费5万;实行国家工资加校内岗位津贴的薪酬待遇,享受学校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每年岗位津贴5万;住房补贴和安家费40万(税前)。

4、海外优秀人才

基本条件和支持保障详见山东大学教师招聘计划